海南海药4月27日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海南海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海南海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海南海药及其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000万元、22000万元、4750万元。海南证监局对海南海药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对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警告并罚款270万元,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伟警告并罚款60万元,合计罚款530万元。同日,海南海药公告称,原定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年报相关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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