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骏控股(08383)发布公告,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53条及第18.78条,公司须就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首6个月刊发中期业绩公布及寄发中期报告,期限分别为该期间结束后不迟于2个月及3个月。由于公司尚未落实2023年年度业绩,公司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在规定期限内刊发2024年中期业绩及向股东寄发2024年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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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骏控股(08383)发布公告,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53条及第18.78条,公司须就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首6个月刊发中期业绩公布及寄发中期报告,期限分别为该期间结束后不迟于2个月及3个月。由于公司尚未落实2023年年度业绩,公司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在规定期限内刊发2024年中期业绩及向股东寄发2024年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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