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国恒1(SZ40006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0日、2012年8月21日、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1186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144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43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披露。(详见公司2011年7月21日、2012年8月24日、2014年5月23日公告,公告编号:2011-040、2012-068、2014-044)。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时过三年多,国恒的违法犯罪行为至今未得到任何处理?!国恒股民也因为证监会不出调查报告而无法获得司法赔偿,到目前股民联名举报到负责破产重组的天津二中院居然还受到法官的欺骗与蒙蔽,提供的联系电话都是无关紧要办事员的电话!!此行为实在有违国家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令百姓寒心,给政府抹黑!

国恒主要有以下几点违法:

1)破产重整期间,罗定法院违法拍卖中铁罗定资产!

2)中铁(罗定芩溪)铁路股权被私相授受,平安银行质押的股票被任元林司法获得,但相关各方签有协议。股权拍卖违反高法司法解释,评估值与资产完全不对等。

3)破产认定债务存重大问题,相关债务均为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且还有日息1%的违法合同。

4)违反募资使用规定,8.5亿募资不翼而飞,相关银行,证券机构严重失职,与盗窃无异。

请中纪委帮帮可怜的股民,国恒的停牌使国恒的7万家庭股票不能变现,债务不能偿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痛苦不堪!更有人承受不了压力而病倒,甚至轻生。现怀着悲愤的心情向中纪委控诉国恒铁路原大股东及其管理层所犯的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甚至犯罪行为,由于其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导致国恒铁路短短5年多时间,30多亿净资产, 被原大股东恶意掏空,8.52亿元的募集资金不翼而飞。国恒铁路惨遭恶意退市,其行为明显是为了掩盖原大股东违法犯罪行为,公司管理层有意而为之,特请求中纪委,政府能关心天津国恒的现有问题,督促依法依规处理好国恒破产重整事项

2024-04-30 19:36:29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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