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公告称,青岛双星副总经理陈刚出具了《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陈刚的儿子陈佳楠曾于2024年4月9日至17日买卖过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未形成获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佳楠持有青岛双星股份8000股。根据陈刚父子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陈佳楠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致,本次交易是陈佳楠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陈佳楠交易前未征询陈刚的意见,陈刚也未告知陈佳楠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也并非陈刚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况。 青岛双星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陈刚及陈佳楠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陈刚父子在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中承诺: “我本人及儿子陈佳楠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自责,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我本人将加强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提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谨慎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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