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预计退市新规实施后,将有更多上市公司触及退市红线。

5月6日晚间,*ST左江、*ST三盛、*ST太安、*ST中期及*ST越博等,至少有5家*ST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

 *ST左江(300799)5月6日公告,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告显示,4月29日,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2.23亿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217.27万元;同时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ST左江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ST左江股票被终止上市。该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

*ST左江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同样因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而被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司还有*ST中期(000996),该公司今晚亦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

公告指出,因*ST中期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因无法按时披露年报与一季报,*ST三盛、*ST越博被交易所“锁定”退市。*ST太安5月6日晚发布公告称,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告显示,4月30日,*ST太安披露相关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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