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7日晚公告,2024年5月6日,公司收到李春安通知,获悉李春安于当日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因非本公司事项于2022年8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李春安泄露深圳市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金科技”)定向增发的内幕信息,以及赵某平内幕交易“石金科技”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李春安、赵某平(以下简称“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应当事人李春安、赵某平的要求,辽宁证监局于2024年3月11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第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四条、《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李春安处以500000元罚款

  隆基绿能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仅为李春安个人,被处罚事项涉及的内幕交易标的并非本公司股票,且不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此外,李春安未在公司担任包括董事在内的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春安持有160143858股隆基绿能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

  资料显示,隆基绿能构建了单晶硅片、电池组件、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地面光伏解决方案、氢能装备五大业务板块。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隆基绿能营收176.74亿元,同比减少37.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3.50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164.61%,净利较上年同期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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