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巡视组领导:
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我们坚决拥护和支持新国九条的出台和中国证监会最近出台的一系列规则措施。其中关于退市的规则,虽然会伤及一些投资者利益,但是从大方向上可以起到净化市场的效果,是恢复投资者信心的举措,强监管、该退就退,我举双手赞同;但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更是中国证券市场监管者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
深交所在2024年5月6日向中国中期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事先告知书。作为持有中国中期股票的投资者,我们感到震惊和绝望,该公司被拟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况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无法理解。特将涉及中国中期可能被退市的一些问题向你们反映,望你们能够明察,为上万个持有中期股票的投资者支持公道!
一、中期公司被拟终止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期公司因2022年度营收小于1亿且净利润为负而被带星戴帽;中期公司在2024年1月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在其后发布的多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中,称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可能与经审计的年度财报存在差异;4月中旬发布第六次风险提示,称公司可能会因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而退市。4月30日,中期公司发布2023年报,同时公告审计机构亚太所对公司财报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深交所于2024年5月6日向中期公司出具《事先告知书》,大致内容为:2024年4月30日,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拟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作为中期公司投资者,我们要反映的问题
中期公司是因为2023年度财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而触发退市规则中的财务类退市条款,而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的理由是:中期公司仅提供了中期参股的国际期货公司未经审计的2023财报。
这样的结果让持有中期股票的投资者始料不及,感到震惊、难以接受!
1.亚泰会计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究其原因,是公司未提供国际期货的审计报告,但中国中期只是拥有25%国际期货股权,根据相关审计要求,并非一定需要提供国际期货的审计报告。中期参股公司提供了未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报,同时中期公司董监高出具了保证公司财报真实性书面承诺书,这难道不能作为审计证据吗?
2.如果审计所坚持要求中期公司提供参股公司经审计的财报,否则就给非标意见,那中期公司为什么不提供或提供不了参股公司经审计的财报?投资者有权利知道真相。这样的非标意见出台,监管部门为什么不闻不问,不向公司发出问询函?还有,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公司董事会应该对这个非标意见出具专项说明的,但公司发布的系列公告中,却未见这样的专项说明文件,监管部门为什么也是不闻不问?
3. 中期公司参股的国际期货公司在2024年三季度以前都有经过审计的,就第四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现在却出具不了经审计的2023财报,是何原因?据中期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答复投资者疑问时称,有深交所现场督导人员要求国际期货计提大额商誉减值(1亿),导致中期公司参股的国际期货公司经审计的财报难产。此情况是否属实,请巡视组明察。
4. 中期公司退市,涉及上万投资者利益,非同儿戏。作为遵纪守法的投资者,我们遵守上市和退市规则。如果中期公司退市理由正当,我们可接受,如果中期就这样不明不白被退市,我们散户投资者合法利益不能被保护,在法治中国,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特向巡视组领导反映上述问题,望巡视组替我们千千万万个投资者支持公道为盼!
中国中期投资者
2024年5月10日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