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后首场上市委会议来了!两公司同日两地“赴考”

2024年05月12日 00:08

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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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国九条”系列配套新规落地后,沪深交易所同日启动首场上市委审议会议。

  5月10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拟于5月16日审议相关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而这距离两所上一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已过去三个月时间。IPO及再融资上市委“考场”的新动向,将向市场传递什么新信号?新规下,首批上会的“考生”又有哪些新看点?

  据记者了解,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5月16日召开2024年第13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的再融资项目申请。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5月16日召开2024年第9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可波罗”)首发上市申请。

  两公司同日两地“赴考”

  此次深交所即将审议的IPO项目来自建材行业。马可波罗主要专注于建筑陶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具有密切的相关性。

  资料显示,马可波罗是国内最大的建筑陶瓷制造商和销售商之一,主要拥有“马可波罗瓷砖”“唯美L&D陶瓷”两大自有品牌。

  2023年3月2日,马可波罗主板IPO从证监会平移至深交所进行审核。2023年4月17日被问询,并于同年6月进行回复。2023年7月28日,马可波罗收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并于今年1月进行了回复。

  5月10日,马可波罗更新了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2023年财务数据。

  马可波罗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此次上市选择的是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

  在4月30日落地的IPO新规中,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现金流、营业收入指标均进行了适度上调。目前,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为: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从马可波罗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提供的财务数据来看,公司各项指标均符合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

  另据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1年至2023年,马可波罗营业收入分别为93.65亿元、86.61亿元和89.2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53亿元、15.14亿元和13.53亿元。

马可波罗2021年至2023年财务情况

  此次IPO,马可波罗拟募集资金31.58亿元,用于江西加美陶瓷有限公司智能陶瓷家居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40万平方米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

  5月16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将审议保隆科技的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资料显示,保隆科技主要从事汽车智能化和轻量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轮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车用传感器、智能驾驶产品等。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于2023年8月4日获上交所受理,2023年8月24日被问询。

  根据保隆科技此前公告,公司此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3.9亿元,用于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能项目、年产482万支空气悬架系统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空气弹簧智能制造项目、汽车减振系统配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此次将上会审核的两个项目,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从公告内容来看,这次审议的两个项目反映了资本市场对于不同行业企业的开放态度,以及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系列配套规则的高效率。

  保持发行审核常态化

  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阶段性收紧IPO节奏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沪深交易所提交注册和取得注册批文的公司数量总体保持平稳。同时,受多重因素影响,提请上市委审议的项目数量同比有所减少。

  据悉,上一次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公告为今年1月29日发布,深交所则是在今年1月31日发布。

  4月30日,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沪深交易所召开上市委会议,是落实发行上市新规,持续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的具体体现。

  一方面,近期证监会和交易所陆续出台资本市场“1+N”配套制度规则,其中的发行上市规则修改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和板块定位要求,具体制度完善后,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标准。

  另一方面,前期多数公司因IPO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而中止审核,日前申报企业陆续提交2023年财务数据,进入恢复审核程序,相关审核工作需要继续依法依规予以推进。

  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沪深交易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在保持发行审核常态化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发行上市审核从严把关,坚决淘汰问题企业,切实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发行上市审核推进中,也将进一步处理好投融资关系,把握好一二级市场平衡,全链条加强监管,把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北向资金重大变化!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披安排 将不再披露实时交易金额

2024年05月12日 00:26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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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港交所公告,参照此前交易所发出的通告,继今日成功完成推出前测试后,有关北向交易的实时成交额及每日额度余额的调整将于5月13日(星期一)正式实施。

来源:港交所公告

  4月12日,沪深港交易所宣布同步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其中,港交所明确,调整交易信息实时披露安排,不再披露沪深股通实时买入交易金额、卖出交易金额和交易总额等。

  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披安排

  根据4月12日沪深港交易所相关安排,沪深港交易所分别在各自官方网站披露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调整安排,主要调整如下:

  沪深股通方面,一是港交所调整交易信息实时披露安排,不再披露沪深股通实时买入交易金额、卖出交易金额和交易总额;沪深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

  二是沪深港交易所将盘后披露安排调整为:每日收市后披露沪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季度第5个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沪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三是港交所对香港结算参与者持有数量等信息进行适应性调整。

  港股通方面,一是沪深交易所调整交易信息实时披露安排,港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

  二是沪深交易所将盘后披露安排调整为:每日收市后披露当日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日收市后披露单只证券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港交所港股通信息披露安排保持不变。

  彼时,交易所明确,为给市场预留充足的技术调试和准备时间,该次调整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港交所调整对沪深股通盘中交易信息的实时披露,预计一个月后实施;第二阶段,沪深港交易所同步完成其他交易信息的披露调整,预计第一阶段完成三个月后实施。

  维护市场整体信披一致性

  沪深港通推出近10年来,双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持续优化完善投资额度、标的范围、交易日历等机制安排,积极促进两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沪深交易所此前表示,交易信息披露机制作为沪深港通机制安排的重要一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安排,最初是为了有效揭示、提醒投资者交易额度使用情况,但其披露频率和内容与A股市场信息披露的一般习惯不同,也不同于国际主流市场的普遍做法。从国际实践来看,欧美等主流市场均不在盘中实时披露某一特定类别投资者的交易信息,也未在交易信息披露机制上,对国内投资者与国际投资者做出差异化安排。

  沪深交易所表示,为维护市场整体信息披露的一致性,提高信息披露与市场发展的适配性,保障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性,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沪深港三所依据主场原则,即相关交易活动应遵守交易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等,并综合考虑两地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和信息披露惯例等,对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进行调整。

  沪深港通标的品种有望扩容

  与此同时,后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的“蓝图”也已明晰。

  从过往成绩看,沪深港通开通以来,沪深港交易所和相关各方紧密协作,不断完善互联互通制度规则,统筹推进互联互通机制优化,取消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额度、扩充标的品种和证券范围、引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和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优化交易日历等一系列优化举措相继落实落地。

  截至2024年3月底,沪深股通股票占A股市场市值比重超九成,港股通股票占联交所主板市场市值比重超八成,沪深港通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窗口,为两地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沪深交易所此前明确,将推动更多标的品种和交易方式纳入沪深港通,进一步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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