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宣布收购商品住房。

5月14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公告》表示,经临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要求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房源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m;收购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m(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m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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