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服务(01895)发布公告,集团为中国全面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之一,提供广泛的服...

鑫苑服务(01895)发布公告,集团为中国全面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之一,提供广泛的服务,涵盖向物业开发商、业主及住户于交付前及交付后阶段提供的服务,以使彼等可享受社区生活,该等服务可分为三个主要业务线,即,物业管理服务;增值服务;及交付前及咨询服务。就董事会所知,于本公告日期,集团的业务营运在所有重大方面仍正常进行。

继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15日的复牌进展季度更新后,公司一直积极回应联交所针对其符合复牌指引的意见。下文概述公司近期在履行复牌指引进展方面的重大发展:

(1)就复牌指引(a)而言,于本公告日期,独立调查已完成,有关主要结果载于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及2024年5月10日的公告。作为公司补救措施的一环,公司一直积极寻求执行仲裁裁决,而仲裁裁决亦已获全面执行;

(2)就复牌指引(b)而言,所有被独立顾问在独立调查中识别出曾经在公司及鑫苑地产控股层面参与未授权抵押事项的相关人士,均不再受聘于本集团或鑫苑地产控股(视情况而定)及或已被终止僱佣关系;

(3)就复牌指引(c)而言,于本公告日期,公司确认其已全面采纳及实施所有建议采取及实施的加强措施,以解决内部控制审查及内部控制跟进审查中识别的问题;

(4)就复牌指引(d)而言,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规定,透过刊发内容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扩大调查的主要结果的公告,让市场获悉公司所有重大资料及最新发展消息;

(5)就复牌指引(e)而言:(a)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已获刊发。(b)由于有关事件可能会对2023年度数字与2022年度的相应数字的可比性造成影响,因此,核数师对本集团2023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尽管如此,以公司所理解,由于2022年度的比较数字不会计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预期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将删除该等非无保留意见。

(6)就复牌指引(g)而言,赵霞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4月8日起生效。赵霞获委任后,董事会由7名男董事及1名女董事组成;及

(7)鉴于公司庞大的业务规模及资产基础,集团在任何时候都符合复牌指引(f)的规定。

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向联交所递交恢复股份买卖的申请(复牌申请)。联交所正在审阅复牌申请。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适时再刊发公告以通知公众人士。

此外,该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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