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食悟 综合报道

日前,由小仙炖牵头起草的《燕窝产地等级划分》标准正式发布,宣称“为全球产区分级、为品质燕窝立标”。而这也是全球首个燕窝产地分级标准。

发布会上,小仙炖鲜炖燕窝董事长、CEO苗树强调:“唯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能够让消费者轻松直观地辨别高品质燕窝,促进全球产业链合作走深走实,推动燕窝产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升级,这是我们的初心。”

尽管小仙炖靠差异化的鲜炖专利工艺撬动燕窝市场值得肯定,但随着消费者消费认知的提高,小仙炖也因燕窝产品的智商税“原罪”而成为众矢之的。

根据食悟的专业研究,为了实现动销,小仙炖需要不断地跟消费者讲新故事,而此次携手多方、邀请诸多人士为其背书的《燕窝产地等级划分》标准,无疑是小仙炖“洗脑”消费者的更高级手段之一。

小仙炖到底是不是在收智商税?职业打假人有话说

2020年7月9日,打假人王海曾发文《小仙炖骗术揭秘:据送检结果计算小仙炖鲜炖燕窝燕窝含量约为0.6%!》,直指小仙炖存在“干燕窝含量5克及以上”“0添加”“固形物含量大于等于90%”等三大核心卖点虚假宣传。

2020年11月20日,王海再次发文称:“小仙炖和辛巴燕窝没有区别,这就是智商税!我们提交检查的小鲜炖燕窝中的唾液酸含量仅为每100克60毫克,成本大约需要三毛钱!那么每100克糖水卖多少钱?答案是279元!”

面对质疑,小仙炖对王海指出的问题予以否认,称公司产品有权威检测报告,并强调产品“没有添加剂,只有燕窝、水和一点儿糖。”但其并没有公布具体的权威检测报告。

不过,在2021年4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小仙炖多条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小仙炖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20万元。处罚信息显示,小仙炖此前在其产品参数界面宣传的即食燕窝原料、干燕窝含量、商品产地、食品添加剂等11项均与真实情况不符。

例如,2020年中至2021年初,小仙炖在天猫 “小仙炖旗舰店”产品参数界面宣传“即食燕窝原料:燕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工厂生产鲜炖燕窝的原料进行调查,发现实际使用原料包含燕盏和燕条。

2020年3月起,天猫“小仙炖旗舰店”中,70g鲜炖燕窝的销售参数界面显示的干燕窝含量为“2.5克(含)-5克(不含)”。经核查,小仙炖销售的70g鲜炖燕窝实际干燕窝投料量为定量3.5g/每瓶。

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小仙炖在京东商城店铺“小仙炖官方旗舰店”鲜炖燕窝商品参数界面,将商品产地标注为印度尼西亚,经核查,该产品的实际产地为河北廊坊(先后为固安和霸州)。

小仙炖董事长、CEO苗树

小仙炖曾深陷代工风波

根据公开信息,小仙炖鲜炖燕窝工厂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于2019年11月正式投产,建筑面积6700㎡,规划年产2000吨鲜炖燕窝,年产值40亿。

而在2019年11月之前,小仙炖的生产地在哪里?这便牵扯出了小仙炖的代工风波。

2020年6月12日,佳明佳(北京)绿色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佳”)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在佳明佳及控股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深圳市榕树堂滋补保健品有限公司及其开办的北京市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然使用佳明佳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委托加工”名义销售“小仙炖”品牌鲜炖燕窝。而实际上,佳明佳自2016年起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于是佳明佳向小仙炖索赔300万元。


随后,小仙炖回应,称与佳明佳公司存在委托生产加工合作关系,合同期限为2016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对此,佳明佳补充回应,表示小仙炖不正面回应“燕窝到底是谁生产的”这一核心内容。

2016-2019年间小仙炖鲜炖燕窝到底是谁生产的,也成为一个罗生门事件。

2020年6月14日,小仙炖公司发表声明予以回应,称佳明佳公司的声明严重失实。声明中称,停业期间,该公司并不可能生产燕窝——该公司没有燕窝生产员工和管理团队;没有购置过燕窝加工设备;没有采购过燕窝原料;没有进行过燕窝产品品控检验。为此,该公司还晒出“社保信息”,以佐证自己这期间确实仅有2名员工。

声明中还表示,“小仙炖”品牌燕窝产品均是榕树堂公司和小仙炖公司自行生产的。小仙炖公司自行采购原材料,自行组织员工从事燕窝加工。“小仙炖”自行加工燕窝的情况,也与“小仙炖”官方网站上的宣传内容相互印证。在“小仙炖”2018年9月版网页上曾写到“林小仙做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决定——自建工厂。”网页配图是一张经过PS处理照片——照片中,佳明佳公司的厂房上赫然长出“小仙炖”三个字。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分析指出,如果查实小仙炖公司在无食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租用厂房等方式签订虚假“委托加工”协议,自行生产燕窝加工产品,“那除了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却自行生产食品,其产品应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主张十倍赔偿。”邱宝昌对《中国消费者报》说。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分析认为,燕窝中活性成分的功效,目前还停留在动物实验水平。对于人类的益处,更多停留在心理和社会层面。

至于燕窝行业究竟是不是在“收割智商税”,朱毅认为,吃燕窝就如奢侈品消费,愿打愿挨的事,充分竞争了,也不该受到指责,消费者可以选择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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