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5月1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等10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罚款55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5月1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罚决字〔2024〕14号显示,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修改公司章程未报监管部门批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辞职情况;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新增办公职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规定为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未按规定进行电话回访;关联交易管控不严;财务管理薄弱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55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对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其中,对李浩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喻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冯晗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汤定宇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侯蓓蓓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夏如雪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对WANGWEI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熊晓朝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中国平安保险成员,位于上海市,注册资本461657.779万人民币,对外投资企业3家,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

(凤凰网山东 赵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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