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9日,银江技术(300020)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因累计约5.2亿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基于这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银江技术被深交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我们毋虚证券诉讼团队也及时组织研究并发文《说说银江技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细节》。


目前,随着银江技术在520日、21日对深交所23年年报问询函的两次阶段性回复,有关银江技术关联方资金占用有了更多的细节,现整理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第一,银江技术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性质及相关款项的最终流向至今仍然不明。


截止520日,银江技术仍未能向年审会计师合理解释与翎投科技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致使年审会计师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此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也无法确定公司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性质及相关款项的最终流向。


第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会所说明对上市公司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此会所的解释是:除了2023年翎投科技资金占用事项外,2020年度曾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已在2020年年报披露过相关事项;其余年份未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正如我们此前文章所述,关联方翎投科技成立于20180827日。20180827日至2024122日期间,储恬甜为翎投科技控股股东或(和)法定代表人或(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而银江技术是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首次将翎投科技作为银江技术的关联方披露。


因此作为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需要相关监管机构乃至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认定。就目前信息来看,我们团队认为会所称不上勤勉尽责,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20244月以来,公司与关联方新增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20244月以来,银江技术与关联方杭州翎投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杭州聚能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疑似关联方发生大额异常资金往来,但具体金额不明。目前银江技术正在核查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建议投资者关注后续回复并留意相关风险。


基于银江技术上述违规事实,我们认为银江技术已构成虚假陈述,并且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同时我们认为作为银江技术2020-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中兴华所亦应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您在2019420日至2024429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4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因此存在亏损,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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