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正式对外公布。

在《运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一年时间里,基金业协会共收到意见建议600余份,主要集中在募集及存续门槛、申赎开放频率及锁定期安排等方面,协会结合行业反馈意见并进行充分评估、测算,对前述条款进行适度放宽。

比如,私募基金最低存续规模由1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由每月至多开放一次申赎,调整到至多每周开放一次,并将6个月锁定期要求放宽至3个月;维持组合投资的总体要求不变,但是补充了“同一资产”释义、投资比例被动超限后调整要求等内容;大幅放松过渡期安排等。

变化一:私募基金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 

为逐步改善小乱散差的行业现状,《运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基金规模持续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证券基金应当进入清算流程,市场机构对此反映较多,认为对小规模基金冲击较大。

《运作指引》正式版已作出调整:一是将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明确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二是在触发停止申购后、进入清算程序之前,增加缓冲期“停止申购后连续120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万元的,应当进入清算程序”;三是给予一定过渡期,将长期低于500万元的起算时间定为2025年1月1日。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