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SH601012)$  5月20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报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预通知》,针对上述类别项目开始申报。

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

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是指:用电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结合自身用电特性,通过充分发挥负荷调节能力、合理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建设屋顶光伏或分散式风电、适当配置储能设施等,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和系统运行效率,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

【建设模式】:可选自主开发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

【申报要求】:

每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选取5个企业开展试点;

新能源项目应直接接入用电负荷侧1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并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

存量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近三年平均用电负荷;新增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设计年平均用电负荷。

【建设模式】:可选自主开发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

【申报要求】:

每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选取5个企业开展试点;

新能源项目应直接接入用电负荷侧1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并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

存量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近三年平均用电负荷;新增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设计年平均用电负荷。

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

农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为:家庭作坊类、生产企业类、整村开发类。

家庭作坊类

家庭作坊是指:生产生活位于同一院落、以家庭为单位投资经营的农村作坊。

【建设模式】:项目可自行建设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

【储能配置】: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无强制配储要求。

【申报要求】:

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

分布式光伏的备案和并网接入方式按照户用光伏执行,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电网企业要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的自发电量同时用于作坊生产和生活,做好接入工作。


生产企业类

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是指:在乡(镇)区域内的农村生产企业,利用自有屋顶或周边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就近开发利用分散式风电,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建设模式】:项目可自行建设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

【储能配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2h配置新型储能设施;

【申报要求】:

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

利用自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项目,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利用周边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的项目,所发电量仅能用于自发自用,不向大电网反送。

整村开发类

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是指:利用村公共建筑和村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利用空闲土地适量建设分散式风电,完善村内配电网,合理配置储能设施,逐步实现全村用电自我保障。

【建设模式】:自行建设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

【储能配置】:项目应配置储能设施,配置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2h,保障全村自供电比例不低于80%。

【申报要求】:

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

利用村公共建筑和村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利用空闲土地适量建设分散式风电,整村开发类项目风电光伏年发电量应介于整村开发范围用电量的0.8到2倍之间;

整村开发类项目作为一个用户接入电网,配电网可以由开发主体自主建设,也可以协商利用电网企业现有设施;

整村开发类项目,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但要满足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文件来源:河南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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