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中兴华给予肯定回复
问题2.
1)大额资金往来,要求是详细说明往来的真实目的,性质,款项的最终流向,但是银江的回复就是一个总额,及“资金往来的性质及目的是资金拆借”。会计所对出了否定意见。
2)对于涉及诉讼的金额,会计所也是给出了否定意见,特别是后一句:“未能核实相关涉诉项目确认金额差异的原因,也无法确定公司其他项目是否存在类似情形”。
3)中兴华给予肯定回复
问题3.
违规挪用定增款项,到目前还有2.5亿,深交所要求列出责任人,公司轻飘飘的一句“公司相关人员”。
会计所和保荐券商都给出了否定意见。
问题4. 中兴华给予肯定回复
问题5. 中兴华给予肯定回复
问题6. 中兴华给予肯定回复
问题7. 中兴华给予肯定回复
问题8. 中兴华给予肯定回复
对公司有利的是,对合同款项,应收款项,以及2020年-2022年的财务等,中兴华都给予了肯定的回复。
但是,问题2中的前两项,就是中兴华给出非标的依据,回复函中依然是否定的。
并且对挪用定增款项,会计所和保荐商都是否定意见,这笔钱是有专门用途的,不是公司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
深交所会认可非标的那两项么,银江可以轻松过关么(不是新的会计所重新审计就可以的,这个太儿戏了)?
大家觉得,深交所没有给出结论前,股价会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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