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的董高监以下几条全部触发
5月26日,证监会进一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特定股东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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