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力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
该公告中陈述: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ST保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该公告中申诉:
经核查相关交易的合同、发票、收发货物流信息和收款记录等资料,公司在收到货款、完成发货且客户收货后,依据销售订单、客户签字盖章的送货单回执、物流记录等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存在虚构交易事项、虚构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情形,公司对经销商客户的销售具备商业交易实质、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认为不应当作为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而深圳交易所在4月29日发出保力新年报问询函,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当天就发出ST帽。在还没有等到保力新的回函,为什么这么仓促就给保力新戴上ST帽?4月30日开始连续8天每天20%暴跌, 创造了中国股市近来最低价的退市第一股。
有个问题是非常迷惑的,为什么不需要保力新的回复,就可给保力新戴上ST帽?那发那个问询函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有点耐心,先做点调查核实再做决定,不可以吗?现在怎么收场呢? 发ST帽不“可能是个人的行为”,这么仓促是为了“应退就退”的工作方针吗?
确定退市的原因都要证据确凿,任何一个工作上的疏忽都要给股民带来浩劫。当然不排除是否有内鬼存在,故意弄个冤案,向新高层发难?
根据“ST保力: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公告中所述: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听证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你公司还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现在5个交易日已过,保力新是否已提出申请听证不得而知。还有5日交易日,保力新是否提交最后的申述也不得而知。
希望保力新能作最后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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