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83)公告,其2023年度分红方案已于公司2024年5月17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预计将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52元(含税)的现金红利,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0852亿元(含税)。

本次现金红利将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亿股为基数。股权登记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日为2024年5月31日。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红利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红利暂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税收方面,对持股超过一年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一年以内的,将根据持股期限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计算应纳税额并扣缴。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将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468元;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亦按10%的税率代扣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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