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都可以进行小额快速融资,这一规则适用于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北交所的上市公司,并逐渐扩展到主板。具体规则如下:
创业板:自201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中国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2020年6月,深交所将“小额快速”定增的融资金额提高到最高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同时允许最近12个月内非公开发行超过净资产10%的公司也可采用“小额快速”定增1。
科创板:2020年7月,上交所发布通知,在“小额快速”定增额度方面与创业板规定一致,将小额快速融资适用范围拓宽至科创板公司1。
北交所:2021年10月,北交所发布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1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
主板:2023年2月1日,证监会起草的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中,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市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适用简易程序,即小额快速融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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