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6月7日公告,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自贸区和境外债券等,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运营资金、房地产项目建设支出等。上述融资工具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年(含10年)。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通过信托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性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等,融资综合成本不超过5%,免于增信、信用担保、财产抵押或权利出质。此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性营运资金及存量债务置换等,融资综合成本不超过5%,免于增信、信用担保、财产抵押或权利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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