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 号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
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张立强拟将所持公司 5.20%的股份转让给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征程),同时窦剑文及其
一致行动人将所持公司 13.85%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
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山东新征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
动人。此外,公司拟向山东新征程发行不超过 115,429,721 股股份,
募集资金不超过 44,786.73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我部对此
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本次交易的背景,窦剑文转让公司控制权的原因;山东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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