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内蒙古地区稀土资源由包钢集团公司专营,专营项目包括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包钢集团不允许把稀土精矿卖给集团以外的稀土集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也不会允许。当前的政策下包钢股份的稀土精矿只能销售给北方稀土。

稀土是国家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指标和超指标生产。当前国内只有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有矿产品和冶炼产品指标,才能合法经营。由于白云鄂博伴生矿的属性和历史的原因,北方稀土的稀土指标与包钢集团和包钢股份是共享的。当前的情况是包钢股份拥有稀土矿和稀土精矿产能,北方稀土拥有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包钢股份的稀土精矿还是只能销售给北方稀土。

2024-06-27 22:52:20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7-01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方稀土签署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0 年下发的《关于开展稀土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电【2010】19 号),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稀土资源由包钢(集团)公司专营。包钢股份所生产的稀土原料,须由北方稀土进行深加工后销售,因此,公司生产的稀土精矿的销售对象为北方稀土,向北方稀土排他性供应稀土精矿,符合国家组建六大稀土集团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稀土资源专营的要求。”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