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易所出终止上市告知书,然后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是否终止上市。在上市审核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前,公司可以申请进行听证会或者递交书面申辩材料。但是公司申请搞听证会,交易所未必会组织听证会,这样的话就是驳回听证申请了。至于向上市审核委提供书面申辩材料,估计上市审核委员会直接丢垃圾桶里面了,别人在做决定的时候看都不会看。
如果交易所组织进行听证会,那成功概率就大幅提高。目前有5家申请听证会,ST新野和ST中期就没有搞听证会,等于听证的机会都不给。还有ST越博、ST三盛和ST中南申请了听证会,估计下周就有结果搞不搞听证会了,不搞听证会就直接抬走。目前看ST越博肯定不会组织听证会,ST三盛也狠悬,只有ST中南还存在给一个听证会的希望。有懂的吗?是不是这样?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