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5(SZ400201)$  

议案背景:

     鉴于近期证监会强调增加股东回报的重要性,并鼓励企业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相关措施,本议案旨在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强化对股东利益的保障,具体包括明确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的规划与通报机制、设立优先回购及分红政策,并设定在未达成特定财务与运营目标前限制新项目投资的前置条件。

议案内容:

           1. 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的通报机制:在公司章程中增设章节,要求公司管理层定期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未来一年至三年的发展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拓展、资本运作、重大投资项目等,并在计划有重大调整时及时通报。

            2. 优先回购条款:新增条款,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充足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股份回购计划,特别是当股价显著低于公司内在价值时,以提升每股收益和股东价值。

          3. 优先分红政策:明确分红政策,承诺在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后,优先考虑向股东分配利润,确保股东获得稳定回报。

        4. 新项目投资前置条件及分红回购优先:明确在考虑启动任何新的重大投资项目之前,公司必须达到预定的财务健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负债率不超过40%、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率不低于10%等)及运营效率标准。

   - 增设条款,规定在满足上述财务与运营条件的基础上,公司还需完成以下优先行动:

     1. 优先分红:在公司年度盈利且董事会认为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应优先审议并宣布分红方案,确保股东直接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2. 股份回购考量:评估公司现金状况及市场估值,当认定回购股份有利于提升股东价值且不影响公司现金流安全时,应将股份回购作为投资决策前的考虑事项。 

      只有在完成了上述分红考量及必要时的股份回购安排,并且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方可进行新的重大投资项目,以保障现有股东利益,防止资产稀释。

      实施与监督:提议成立由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上述措施的执行,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

      结论:本议案旨在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透明度,确保公司决策更加注重股东长期利益。请各位股东审议并投票决定是否采纳本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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