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其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将于6月12日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每股0.3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

根据公告,本次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的A股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18,643股后,按照6,222,738,299股A股总数为基础,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66,821,489.70元(含税)。

公告明确,6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6月12日将进行除权(息)处理并发放现金红利。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本次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类别的股东,公告详细列出了所得税代扣代缴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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