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陈锋 见习记者 谢碧鹭 北京报道 2024-06-05 17:05:45

摘要:按照信披管理办法,观想科技应当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却没有披露。对此,四川证监局对观想科技及相关负责人发送了警示函。

随着年报季的结束,来自监管层的警示函接连不断。据《华夏时报》记者初步统计,自5月以来,已有56家上市公司收到警示函,大多数公司被警示原因与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有关。不少公司在首次披露预告的时候,“高估”了自身业绩。有的公司甚至从预告到正式年报,盈亏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看来,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对投资者判断的影响深远。这样的情况会导致信息失真或缺失,使投资者无法获取准确、全面的信息,无法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此外,这种情况还会破坏A股市场秩序和公信力。

方正电机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6月4日晚,4家A股上市公司对外公告称收到监管层的警示函,这四家公司均存在信披不准确、不及时情况。

其中,ST爱康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欣龙控股出现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ST天成则是因为原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事,未按规定告知上市公司予以披露等。

另一公司方正电机收警示函原因是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今年1月27日,方正电机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为盈利2000—3000万元。到了4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更正为亏损1000万元以内。

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称“信披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牛铭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违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最终,浙江证监局对方正电机和相关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月5日,《华夏时报》记者多次拨打了方正电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电话,欲对公司如何提高信披质量进行采访,但始终无人接听。

警示函直指“漏报”“瞎报”

方正电机的情况并非个例,据《华夏时报》记者初步统计,自5月以来有56家上市公司收到警示函,大多数公司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或未披露情况。

比如观想科技,2022年和2023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61.63万元和-208.51万元。由于2023年由盈转亏,按照信披管理办法,观想科技应当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却没有披露。5月29日,四川证监局对观想科技及相关负责人发送了警示函。

此外,华西能源和相关负责人也于5月31日收到了四川证监局的警示函。经查,华西能源于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29亿元,归母净利润为-5000—-35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000—-4500万元。4月26日,公司进行了业绩预告修正。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18.5—19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95—-1.85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9—-1.8亿元。

4月27日,华西能源披露了2023年年报,当期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8.67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93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85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朱克力认为,针对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的情况,监管层对公司发送警示函较为常见,这体现了监管层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坚定决心。当然,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警示函的发布,可能会对公司声誉和形象造成影响,导致投资者和公众的信任度下降。毕竟不少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往往会依赖公司披露的信息来评估公司的价值和风险。

多家公司“高估”自身业绩

从《华夏时报》记者梳理的情况来看,“高估”业绩者仍然占多数。

除了上文提到的华西能源外,ST柯利达也存在类似情况。1月31日,ST柯利达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2700万元。4月29日,ST柯利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28亿元。次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报,当期归母净利润为-1.28亿元。江苏证监局指出,ST柯利达首次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6月3日,ST柯利达对外披露了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无独有偶,还有道氏技术,1月30日,公司披露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300—4300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960—1430万元。4月19日,道氏技术对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归母净利润亏损2300—295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4800—5450万元。

4月25日,道氏技术披露年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2789.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亏损5172.23万元。监管层认为,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迟至4月19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今年5月,道氏技术同时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和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朱克力建议,为了整顿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监管层应当采取一系列连贯的措施来加强监管和追责机制。首先,应加大监管力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其次,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要求,使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规范、透明。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司和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意识。还要建立健全的事后审核和追责机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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