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正邦(SZ002157)$  

正邦科技作为上市公司,在延期回复问询函的次数上,原则上不能超过7次。这是一个基于市场惯例和监管要求的一般性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延期回复的次数并不是唯一的关注点。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在延期回复期间应积极与交易所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上市公司应在第一次延期回复时预计回复所需的时间,并在后续延期回复中持续向投资者说明进展情况和原因。


此外,虽然延期回复的次数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但频繁或无正当理由的延期可能会引发交易所的监管关注,甚至可能导致进一步的处罚或制裁。因此,上市公司在决定延期回复时应谨慎权衡利弊,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和市场期望。


综上所述,正邦科技在延期回复问询函的次数上原则上不能超过7次,但更重要的是在延期期间积极与交易所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避免频繁或无正当理由的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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