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昕软件)今日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宣布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20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福昕软件公告称,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将享有此次分红,每股现金红利为0.4元,现金红利将于6月19日发放。公司总股本为91,489,52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8,800,452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520,180.80元。

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的具体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约为0.3882元。根据规定,差异化分红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882元/股。

福昕软件指出,股东熊雨前、江瑛、翟浦江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登记在册的股东发放。针对不同类型股东的税收处理,公司将按相关法规执行。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则在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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