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75)今日发布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将以约38.86亿股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6亿元。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6月18日。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分配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若持股期限超过1年,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2元;持股1年以内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12元,转让股票时再缴税。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08元每股。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也适用10%的税率,实际派发0.108元每股。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的税款需自行缴纳,实际派发0.12元每股。
淮河能源表示,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指定交易办妥后再发放。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的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持股的红利将自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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