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SZ)发布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李健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

金冠股份(300510.SZ)发布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李健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李健作为公司副总经理,配偶付佳佳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累计买入84,700股,交易金额384,299元;2024年5月10日卖出33,200股,交易金额147,512元。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李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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