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买了600971恒源煤电,12.60元,买入五手。几天后涨到13.72元,卖出后可净赚500元。没出手,等分红。该股大手笔分红,10派8.5元。五手分红425元。但股价除权后如规定降了每股0.85元总市值降了425元。按规定,持股不足一个月卖出,扣税20%,一个月后卖出,扣税10%。持股超过一年在卖出不收税。除权后该股表现很好,几天就填权,股价涨到13.19元。这时卖出净赚600元,扣85元税,还剩500多元,与之前高点差不多。问题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谁还敢持股超过一年!于是我设下止盈线净收益低于300元即卖出。昨天卖出了。因持股不满一个月,扣除85元。

       我就想问问专家,这样分红有意思吗?分红实际上是从股票持有者市值中减去相应部分,以资金流水方式返还股票持有者,这是不是用自己的市值给自己分红?如果是这样,收税就很荒唐。如果收税,那应该是额外的收益。所以,作为小散,我大声呼吁,除权别收税,收税别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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