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288)于今日发布公告,宣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

该分红方案涉及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19日。本次分红将基于总股本5,560,600,54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14,520,010股后,实际派发对象为5,546,080,534股。总的现金红利派发金额将达3,660,413,152.44元(含税)。

需要注意的是,海天味业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此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发放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其中,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庞康、程雪等股东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税务方面,对于持股超过一年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一年以内的股东,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再根据持股期限不同执行相应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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