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都被猪油蒙了心,没意识到被一个简单的事情所欺骗。

122亿,就是进入康得账户的钱和离开康得账户的钱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与是真流水与假流水毫无关系。就当它全部是假流水吧,那也还应当有122亿在康得的账户里蒸发了。当股民们听说循环之后,就蒙圈了,以为通过转账就生出122亿假钱来,所以就忘记了小学的算术,被蒙了。

先说2个起码的逻辑。

第一,122亿差额,与真假流水毫无关系,银行记的都是真钱。

第二,122亿,与钱去了哪里毫无关系,就是账户进的和出的差额。

再说一个基本事实,认定中有句话“其中归集的钱大部分都回到了康得新”这句话被当作了造假的推理依据。其实是一句没有智力的废话。上划的是营收,下拨的是成本。按利润率,成本占大部分是正常的,结论中的这一句说明了根本就没有其他更有力的话来代替了。

122亿无论是真是假,都是实实在在的钱,空转也是真钱在空转,但当中这个差额必然是真的。这个钱记在了康得新的账上(利润=存款),但钱存在康得的账户里。

我们按最坏的情况来看这122亿

近千亿的流水完全是假流水。康得新上划的比下拨的多了122亿,这个作为利润,显然是假的。具体操作是康得把这122亿匿名转给了康得新。这样就完全符合认定,虚增122亿利润。因为这122亿只有两个去处,一个是康得新,一个是康得。也不会给第三方了。

这样这个案子的侦察思路就简单了,要么是康得侵占了,要么了偷偷回流到康得新了。所以,侦察康得新虚增和康得占用,完全就是一个案件,一个过程,同一个数字。认定A和认定B完全一致。

漏洞在哪里?漏洞在于,认定中说,没有证据表明康得占用,换句话说就是没有证据表明康得新虚增。只要认定康得新虚增是证据确凿的,那么就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康得集团没有占用。

这就是康案的最大漏洞。可以表述为,没有查清,只是推定。而按照现代法律,推定应当是无罪推定,认定有罪就不能靠推定,而应当是充足的证据。我们是文明社会的执法,不能遵循丛林规则。

话说回来,康得集团有这么高尚吗?给它超度100次,也肯定在占用上市司,也就是公众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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