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国疾控规财发〔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 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商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17部门同意,我们编制了《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抓好推进落实。

国家疾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中医药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4年5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订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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