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紧扣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关目标,本着可行可达的原则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和2027年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

到2025年,在100余个海湾重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整体建设质量稳步提升,基本建成80个左右美丽海湾,“一湾一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得到有效加强,纳入《“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目标高质量完成,近岸海域范围内所有入海排污口完成排查,重点海湾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厦门市等7个沿海地市全域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任务力争完成,全国纳入监测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比例继续提升,美丽海湾建设范围内入海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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