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1986年开工建设,1990年获准成为国家一类开放商港,1993年设立运营公司,1999年在深交所主板A股上市,是地方国资控股企业。作为区域性枢纽港,锦州港有显著区位优势,是辽宁省经济引擎之一,主营业务为港口相关,原为单一物流服务商,现逐步向港口综合服务商转型。港口企业涉及上下游行业较多,相关行业的景气程度、周期性变化等因素也对港口企业经营业绩有重要影响。从净利润看,近5年净利润合计约8个亿, 2024年5月曝出年报业绩造假。受到证监会预处罚的影响,锦州港的普通股(A股)和外币认购股(B股)自6月4日开始均被ST,后期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2023.11.10晚间, 锦州港发布《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展开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锁定锦州港违规的证据线索。2024.5.31晚间, 证监会对锦州港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说明证监会已查实锦州港的违规详情,接下来待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处罚决定。

已查明的锦州港违规事项有两方面:一是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二是2018年至2021年的年报虚假记载。

其一,锦州港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 “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等7家公司开展大宗虚假贸易业务。锦州港的全资子公司“锦国投”统一管理上、下游各家业务主体的公章、签约、银行转账事宜,配合开展虚假贸易业务。锦州港的采购资金从公司转入上述5家上游客户,“曲线”进入“资金池”沉淀备用,当下游2家客户需要支付锦州港货款时,“资金池”将资金付给这两家下游客户,最后再向锦州港完成支付。这种典型的“左右手”方式,导致锦州港与7家公司的贸易虚假、无商业实质。

其二,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通过与上述7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收、成本和利润,导致四年年报虚假记载。四年间,锦州港累计虚增收入约86亿,累计虚增利润约1.8亿。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锦州港虚假陈述导致股民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目前情况,一直从事证券维权类案件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宋.联.民.主.任.提示,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凡在 2019.4.17  2023.11.10 期间买入,且在 2023.11.10晚间(闭市)收盘时 仍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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