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通(SZ000836)$  

看了一下前十大股东合计只有24.03%的股份。5万股东预计我们手中有超过50%以上的股份。我在别的贴吧看到的建议,分享给大家。

签署《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难道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人拿着钱逍遥法外吗?5W多人,我们怕什么?团结起来一起行动,还有什么困难不可以克服。一人出1000元都有5000W的行动经费。反正几万几十万的都亏了,也不在乎这一千元了。

只要有超过50%股份的人参加了一致行动人,换会计公司,换高管,好好审计一下,收回应收款项,弥补公司账面亏损,散户里面高学历高认知的人群,发起行动。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能的话,搞个重整。

大致就是这些内容:

一、一致行动内容

两方同意,两方作为 公司股东期间,将在行使股东权利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行使股东会或股东的召集权、提案权;

(2)依法行使投票表决权;

(3)依法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权;

(4)依法行使股东相关诉讼权利;

(5)其他所有可采取一致行动的股东权利。

两方共同或任何一方作为 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其任职高管职务期间,在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中规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期限

两方确认,在作为 公司股东期间,无论其具体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持股期间是否有中断,两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及进行相关事项。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经两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且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本协议长期有效。

四、其他

两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两方所达成的一致行动将被认定为一项不可撤消的指令。就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两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言论在爱康吧看到,觉得说得不错特分享出来,仅代表个人观点,希望大家团结起来,共同对抗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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