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SH601933)$  股票大宗交易减持新规主要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行为限制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以下是关于大宗交易减持新规的详细解读:


一、减持行为的限制


减持比例限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前预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这一规定增加了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旨在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二、信息披露要求


减持计划预披露: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前进行预披露,包括减持的数量、减持的方式、减持的时间区间等信息。

减持进展披露: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减持完成披露: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及时披露减持结果。


三、其他规定


特定股份的减持: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如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在股份解除限售后的一定期限内,减持比例也受到限制。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减持规定的行为,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进行行政处罚。


四、新规的完善举措


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优化大股东禁止减持的情形,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和自身违法违规情形下都不得减持,一般大股东在自身违法违规情形下不得减持。

有效防范绕道减持:要求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锁定六个月;明确因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明确司法强制执行、质押融资融券违约处置等根据减持方式的不同分别适用相关减持要求;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者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

细化违规责任条款:明确对违规减持可以采取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措施,列举应予处罚的具体情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证监会官方发布的最新文件或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