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中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及股改上市等6个问题。 佳通轮胎表示,目前佳通投资下属除福建佳通以外,还有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和桦 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2家轮胎制造企业。佳通投资旗下的轮胎制造企业均使用新加坡佳通授权的品牌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对于替换市场,公司托管了佳通投资国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对于配套和出口市场,采取客户划分的原则,在客户认同及同等条件下,佳通轮胎下属企业不会与本公司进行竞争性投标,从而避免了同业竞争。除采取上述原则外,佳通轮胎也保证完成销售本公司不低于70%的产出以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尚不具备收购佳通轮胎中国境内轮胎公司资产的实力和能力,截止目前佳通轮胎按照承诺中的约定,通过上述的采取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售等方法,公司与佳通轮胎在产品销售上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几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关于股改问题,佳通轮胎称,自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以来,佳通股份对股改问题始终持续关注,并与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各方股东持续就推动股改工作进行沟通和探索,并分别于2016 年9月22日和2017年9月21 日召开了两次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遗憾的是,两次方案均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公司再次就筹划股改事宜停牌,但后续因预期差距等问题无法形成成熟的股改方案而终止筹划。后续公司仍将继续积极保持和各方股东的沟通,听取各方股东的意见,尽力推动股改进程,争取平衡各方诉求,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带来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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