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你如果拥有一个债权比如某人某公司的股权,正常的操作是,你会为了权益拼命地去追索甚至拍卖股权,如果股权万一被冻结了,也会要尽力想办法联络债务人尽早解决;如果股权解冻了,更会千方百计釆取措施尽早尽力追回损失!

但通葡股权的相关债权人不是,对于其前实控人尹赖的债权,相关方面开始是冻结尹赖的股权三年,冻结期内波澜不惊,股权拍卖没有这回事,哪怕股价上涨后所对应的债权价值提升;这还不算,最骚的是,2023年三年的冻结期到期后,尹赖明显已破产,但债权人不仅无动于衷不釆取任何行动,比如采取最快捷的股权拍卖方式来追索,且又进行了续冻三年的骚操作,根本无视通葡即将面临退市后股权价值大幅贬值甚至清零的风险与后果!

但某些相关责任人想过没,在ipo尤其酒类的ipo收紧的当下,一个落后地区的仅有的二三家上市公司之一,且本可以做大做强的当地名企,最终搞得退市(现在离5亿的面退市值真的仅一步之遥)了,真的不用追责吗?退市所能取得的利益真的最大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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