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骏亚科技”,603386)宣布,其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16日的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公司决定以每股派发0.086元(含税)现金红利,总计发放约人民币2806.37万元。

此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除权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20日。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红利发放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税负将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后由股份托管机构扣缴。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至1年之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骏亚科技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774元。如相关股东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需自行向税务机关申请。

通过沪股通投资骏亚科技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其股息红利将按10%的税率代扣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74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应按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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