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汽车网消息,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文,称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而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知名车企”正是吉利与威马。

裁判文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威马汽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2016年,吉利控股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有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2018年,吉利控股发现威马方及关联公司以之前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吉利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方及关联公司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技术秘密。

随后,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涉嫌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

一审法院认为,威马方关联公司侵害了吉利方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裁定威马方向吉利方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但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首先,吉利方关联公司即成都高某公司上至总经理、项目研发组组长、技术副总、技术部部长,下至具体从事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的多名曾接触或者掌握涉案技术秘密的员工,在较短时间内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从原单位集中离职并入职威马方及其关联公司,后者显然具有接触前者涉案技术秘密的渠道和机会。

其次,威马显然没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

最后,这次支持产权侵权案中的证据,也能够证明威马非法获取吉利方面涉案技术秘密并进行了披露、使用。

综上所述,以威马EX系列累计销售81,733辆,及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所获的利润,并且综合考虑涉案底盘技术秘密利润贡献率等因素,对威马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侵权获利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勒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起“天价索赔案”的技术秘密纠纷最终落槌,在对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及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长足意义的同时,也令处于破产重整中的威马汽车的前途更加充满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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