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SH600711)$  今天仔细看了两次处罚的内容,发现今年4月份第一次处罚是因为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处理人是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第二次立案处罚的内容是其它信息披露违规,处理人则是中国证监会。两次处罚信息的区别说明这次立案调查的内容不是上次处罚的内容,应该是其他更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不会立案调查了。现在盛屯横盘就是在等调查立案结果,然后选择方向。但是盛屯毕竟是厦门的重点企业,纳税大户,估计只要不是很严重的话,应该不会st。之前14元没卖,拿到现在成这个样子,真的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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