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指的是持债者可将它转换成股票,是凭空多出来的股票,相当于股票增发。如果所有转债都转成股票,上市公司等于“空手套白狼”得到一笔投资款,这笔债再也不用还了。达到强赎条件(也就是引发大面积转股)是债民和上市公司的共同愿望。

可交债,持有人可用它与上市公司股东交换股东手里的股票,是股东将手里的股票质押,向债民借钱,可交债最终是要还的!要么以现金的方式还,要么以股东质押的股票来还。如果以现金方式还,那么可交债就成了低息债券;如果以股东的股票来还,股东就要减持股票。

显然,投资者更希望可交债的正股价格达到换股价的130%以上,这样可交债价格也水涨船高,自己可以赚得更多。但是,股东未必想因为换股,导致自己手里的股票“被减持”。换句话说,正股价格在换股期间达到换股价的130%以上,未必是股东期望的。也许,股东更希望控制较多的股权,发行可交债只是他们低息借款的好途径,那么,可交债到期还钱,则是股东更喜欢的结果。上述是着眼未来正股价格上涨的动力是否足够,是向上看投资机会。我们还可以向下看投资机会。在可转债中,有一个回售条款,上市公司通常会为了避免可转债触发回售,在熊市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下调转股价格,目的就是不还这笔钱!所以,当正股价格下跌到快触发回售时,上市公司都会尽量下调转股价格,这对可转债的持有人来说,相当于送了一个大“红包”,因为1张可转债可以换更多张的股票了。但把同样的情况换到可交债上,就要打个问号了。当正股价格下跌到快触发回售条款时,股东会乐意下调换股价吗?这可不一定。每一次下调换股价,都是给可交债的持有人送“红包”,但这个“红包”是从股东身上割下的“肉”,因为每1张可交债可以从股东手里换到更多的股票,即股东以更低的价格割掉自己的股票,这可能是股东不乐意的事情。遇到这种情况,股东可能更愿意还钱,而不是贱送股票。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割肉”手里的股票,因为“剥夺错觉”会令人很痛苦!

因此,在下调换股价这件事上,可交债绝没有可转债那么干脆和义无反顾。股东也许会乐意触发回售,那么可交债就成了一只没有一点盼头的低息债券。既然把可交债当成债券,那么可交债的期权价值是远低于可转债的,可交债需要提供更高的税后收益率作为回报给投资者。我们将可转债看成是“保本的股票”,当它税后收益为正时,就进入了建仓线,税后收益率如果与货币基金相当时,那就非常有投资价值了。但对可交债,更倾向于将它看成一只债券,要求它有更高的收益率,才值得投资。因为公司股东或许只想高位减持股票,或许只想低息借钱而已。可转债和可交债是形似神异的两个不同的投资品种,背后有着不同的力量博弈。在取名上两者有不同规则,可转债通常为“××转债”,可交债带有EB字样,如15国盛EB。另外,可转债是全价(含息)交易全价结算,可交债和普通债券一样是净价(不含息)交易全价结算。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A(OTCFUND|007119)$$睿远成长价值混合C(OTCFUND|007120)$$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混合A(OTCFUND|00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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