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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药监局通过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引导和服务药品创新研发,不断完善标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改进服务,释放加快‘新药好药’上市的政策红利,一大批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在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黄果表示,我国创新药发展势头强劲,未来可期。

  数据统计,2022年至今,国家药监局累计批准创新药品82个、创新医疗器械138个,仅今年前五个月已批准创新药20个、批准创新医疗器械21个,其中既有CAR-T、单克隆抗体等新生物技术产品,也有创新中成药,还包括采用全磁悬浮技术的人工心脏产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的CT图像辅助检测软件等。

  创新是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不断提升的用药需求的关键因素。黄果介绍,为推动我国创新药发展,国家药监局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在健全鼓励创新机制方面,国家药监局针对重点产品,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改进和加强沟通交流服务,让注册申请人及早夯实研究基础。黄果表示,国家药监局会持续贯通“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等四条快速通道,加速推进临床急需、重大疾病防治等新药的审评审批。

  在服务临床用药需求方面,国家药监局将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重大传染病用药、创新疫苗等纳入加快审评审批范围,鼓励以临床为导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研发。

  以罕见病治疗药物为例,黄果举例说,2022年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3个,2023年批准45个,2024年前五个月已经批准24个。“罕见病治疗药物上市数量大幅增加,让很多罕见病患者不再无药可治,能够切实受益。”

  在接轨国际审评标准方面,自2017年6月我国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以来,至今已经采纳实施了全部68个ICH指导原则,这意味着我国药品审评的技术要求与国际全面接轨,也意味着全球同步研发的新药可以按照同样的规则,在我国同步申报、同步上市。

  “目前,已有创新药利用国际多中心临床数据在我国实现了‘全球首发上市’,这可以让我国患者更早更快享受到全球最新的药物研发成果。”黄国说。

  面对取得的上述成果,他表示,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持续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和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工作,力争跑出支持新药好药上市的“加速度”,服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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