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二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昨日公告股份变动超过1%, 引发变相通过转融通减持的强烈质疑。虽然随后发布公告称相关股份将于7月份收回,但并没打消股民们的质疑。

1. 如果没有舆论的巨大反弹,是否减持已成定局?

2. 如果没有减持打算,是否通过发误导性公告,引发股价大跌,使其可以便宜买回相关股份?

3.大股东融券卖出,最起码在融券卖出阶段已经造成实际股份减持,造成股价下跌,在融券到期归还,实际在增持。这实际上使较短时期内的增减持。


希望证监会能够借湖北广电事件,深入进行监管,厘清相关转融通政策的漏洞,不足。

2024-06-19 13:48:11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融券的主功能是价值纠正,防止股票价格脱离实际价值不合理增长,该案中,二股东作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经营情况应该很了解,是公司详细内幕消息的完全知情者。按照正规来说,作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内幕消息的完全知情者,融券本身即是自身对公司的极度看空。看空本身没有问题,但是不应该在普通股东之前做出操作,否则,就是严重的内幕交易问题。所以,对于类似实控人,大股东等的股票出借行为,应该完全设置一个合理的过渡期。如在发出股东出借公告后,一个月后才可以进行出借操作,以便普通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股价已经脱离公司实际价值。同时应该在出借公告中说明对股票价格的看法。这样才能避免内幕交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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