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的拉卡拉用户供图。

6月16日,315诚搜网编发的《拉卡拉POS机无提示扣除流量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一文,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针对拉卡拉POS机无提示扣除流量费问题,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史林杰进行了解读。 

资料图片。315诚搜网配图

史林杰律师表示,如果拉卡拉不能确保每位用户都进行了面签,或扣费前无提示,扣费后无告知,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实践中,消费者在办理拉卡拉产品时,拉卡拉公司可能并不会将合同条款交付给消费者。

史林杰律师还称,如果连合同条款消费者都没有收到,那么,拉卡拉公司就更不可能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提示和说明。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拉卡拉扣除POS机流量费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没有合同依据,拉卡拉不应向用户扣除流量费。已经扣除的,用户可以向拉卡拉主张权利,即用户可以要求拉卡拉公司退还已扣除的流量费及相关赔偿。 

央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监管部门。如果拉卡拉公司拒不退还流量费等,消费者可以向其任意一个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 | 公益调查员 李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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