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安(SZ300262)$  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般条件: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不包括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公司市值及财务指标需符合修订后的首发市值及财务要求。

时间条件:强制退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的,其申请时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因市场交易类指标强制退市的公司,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之日起满36个月后,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禁止类条件:强制退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之日起36个月内,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受理其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

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或者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的重大问题;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起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条件:重新上市股票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治理健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重新上市申请材料: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重新上市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重新上市申请书;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重新上市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提交的重新上市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

请注意,上述条件是根据相关规则的修订版进行概述的,具体细节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法律顾问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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