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将于2023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总计派发1,102,113,928.5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15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次派发现金红利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26日。现金红利将发放给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具体实施中,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及持有厦门国贸股份的指定机构,将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其他股东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对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将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暂不扣缴所得税,但持股期限不同将会影响实际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通过“沪股通”持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